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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小额贷款公司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作者: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03    点击数:8638次
问:

小额贷款公司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何扣除?


答:

可以的。综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相关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