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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2020年工作报告
来源:潮州市地方金融协会    作者:潮州市地方金融协会    发布时间:2020-12-28    点击数:7664次

回顾这一年,协会在市金融局、市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帮助以及在各会员单位的支持下,各项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在,秘书处将协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

 今年以来,协会积极支持、拥护各级政府部门防治疫情相关工作,全力支持和配合各项具体防控措施的落实开展。协会通过与市交通银行业务负责人联系对接,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上线“抗疫专栏”栏目,实时更替新冠疫情最新动态和抗疫的防范要点;并通过公众号和官网向广大会员企业、各界朋友发出疫情防控倡议书,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动员宣传;同时协会亦积极响应市民政局、市金融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支持前线抗疫的号召,于2月11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潮州慈善总会捐款壹万元,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尽绵薄之力。 

为支持协助各会员企业做好复工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协会多方采购抗疫物资,并向各会员单位免费提供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控必需品。

二、举办法律实务专题培训会

    为推动本协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用好用活《民法典》,学习了解最高法院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小贷公司和典当行的影响,协会于9月14日在市金贸花园B幢4楼会议室举办为期一天的“《民法典》和《民间借贷新规》专题培训会”,期间邀请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成员、高级法律顾问程晶磊律师以及律所合伙人李强律师作为主讲嘉宾前来授课。培训会的开展旨在引导广大会员了解《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会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哪些新的变化和影响,同时加深类金融业从业人员对“民间借贷新规”的理解,冀望借此培训契机进一步提升会员企业懂法用法水平。

三、推进新大新公司破产清算案顺利进行

(一)推荐中伦所作为新大新公司管理人

    缘于各种客观原因,“潮州市新大新工业城有限公司(下称“新大新公司”)债务困局”多年悬而未决,对当地的社会融资环境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协会的几家会员单位也陷入其中而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协会通过媒体报道知悉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所”)团队曾作为潮州地区首宗大型破产案件——潮州亚太集团破产重整案清算组(管理人)成员,最后该案以100%通过率的优秀结果顺利重整成功;另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列的破产管理人名册中,中伦所被列入省一级管理人,其综合资质省内最优。

    为推进新大新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新大新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协会前期多次组织中伦所工作人员与新大新公司主要债权人进行会面交流,促使中伦所详细了解大部分债权人的诉求,并就本案进入破产清算/重整事宜进行沟通。

   鉴于大部分债权人书面签署“同意推荐函”,即愿意推荐中伦所作为新大新公司管理人,协会遂特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潮州中院”)推荐由中伦所担任新大新公司管理人,潮州中院于2020年10月16日作出裁定受理新大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中伦所担任新大新公司管理人。

(二)协助管理人处理事务性工作

    随着新大新管理人正式开展工作,协会积极协助其刻制管理人印章以及开立管理人账户;配合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登记及甄别,按照债权申报指引协助前来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填写好相关资料,并协助管理人整理统计、登记造册、分类存档债权申报材料,大大缩短了管理人对债权审查的难度和时间,同时协会进一步促进管理人和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沟通与协商,助力管理人高效推进该项目的破产重整工作。